法律法规

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

发布部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公交管【2013】455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13-12-25

施行日期:2013-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六、科学合理设定和调整道路限速值。道路限速值的设定应当以保障行车安全和提高通行效率为目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科学设定:
(一)道路设计速度;
(二)道路线形条件、路侧环境影响、沿线设施;
(三)机动车安全运行速度(第85%位速度);
(四)道路交通流量及车辆类型构成;
(五)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
上述道路状况和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调整道路限速值。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分析测速取证设备记录的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对同一地点记录数量大或者群众对道路限速值的投诉意见多的,应当及时调研论证,需要调整道路限速值的,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调整。涉及其他部门设定的道路限速值需要调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主管部门书面提出相应建议,并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前,暂不进行测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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