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杭政办【2014】7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14-04-29
施行日期:2014-05-01
时效性:已失效
(五十七)本规定中的“以上”、“之前”、“之后”、“之内”均包含本数。 本规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