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文字号:农经发【2005】2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5-03-11

施行日期:2005-03-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七、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领导
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也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开展工作。要深入分析研究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下,土地承包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准确定位,明确职责任务。要切实转变观念,真正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能力。各级农业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抓,分管领导要深入实际具体抓,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条件,提供有力支持。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作为直接承担这方面工作的具体工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落实和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职责,全面抓好农村土地承包的各项管理工作。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规程,切实把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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