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东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粤劳薪【1997】115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1997-04-28
施行日期:1997-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三、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今后国家有新规定,按国家的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