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建设部
发文字号:建建【1998】162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8-08-07
施行日期:1998-08-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二十五)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行政,对建筑市场实施综合治理,努力创造一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尽快消除滋生腐败的条件,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