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发布部门:民政部、公安部

发文字号:民政部、公安部令第1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3-10-18

施行日期:1993-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五、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1年1月12日发布的《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目录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