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发【2018】12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2018-07-18

施行日期:2018-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六、队伍建设

49.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特邀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发放误工、交通等补贴,对表现突出的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和家事调查员给予物质或者荣誉奖励。
人民法院聘请心理疏导师开展相关工作,应当给付适当的报酬。
上述补贴经费或者报酬经费应当纳入人民法院专项预算。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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