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11】178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11-11-02
施行日期:2011-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三、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信息化
要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等技术标准,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建设,进一步完善地籍信息系统。在此基础上,稳步推进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建设,提升土地监管能力和社会化服务水平,为参与宏观调控提供支撑,有效发挥土地登记成果资料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各省(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制定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