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11-03-01
施行日期:2011-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八)经济建设是民生工程,要征得人民理解与支持,掀起全民建设家园的氛围,不得强制进行,若有对群众有威胁,恐吓甚者暴力行为,直接追究负责官员责任。本条例自2011年3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