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

发布部门: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2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12-11

施行日期:202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20年10月22日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十七、将第四十八条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本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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