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淄中法【2020】6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02-17
施行日期:2020-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17、强化检查督导。在疫情防控期间,对相关案件建立台账、及时调度,实行一周一汇总,及时掌握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