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南京中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02-17
施行日期:2020-0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12、加强业务指导和法治宣传。市法院金融庭成立涉新冠肺炎法律问题研判小组,提前研判金融审判中可能遇到的涉新冠肺炎的新型法律问题,及时完善司法举措。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司法政策、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增强法治意识,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法治和社会环境。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上级法院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的,要严格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