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妥善审理破产案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03-01

施行日期:2020-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二、强制清算案件的各项工作。强制清算案件参照上述内容执行。本院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适当调整工作要求,并在本院官网、微信平台及时发布。
以上通知,请破产案件承办法官、管理人和债权人遵照执行。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本院破产与清算合议庭沟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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