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性法规
公布日期:2020-10-28
施行日期:2020-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十、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妥善审理涉婚姻家庭、医疗养老、人身损害、消费者权益、劳动争议等各类民生案件,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加强国家赔偿和司法救助工作,有效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提高涉诉信访工作能力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大普法力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坚持裁判文书上网,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提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