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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保护法将首修“掏鸟窝”不止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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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下称草案)目前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5年12月2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审议——这是《野生动物保护法》自1989年实施26年来第一次修订。

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司总工程师严旬感叹,法律的修订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希望这部草案早日获得通过,“越早通过对保护工作越有利。”

不久前引发网民热议的“大学生贩卖燕隼蛋被判十年半”案件,在严旬看来,部分媒体把一起非常恶劣的、数罪并罚的刑事案件简化成“大学生掏了十几只鸟”,并不准确。

燕隼属于猛禽,一窝中鸟蛋的数量非常少,燕隼的活动范围大,十几只燕隼意味着全县的燕隼窝都被掏空,已经构成非法捕猎。再加上收购、买卖等严重情形,数罪并罚后,严旬认为判刑并不重,“按新的法律可就不止判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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