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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明年或出台电动车上牌管理立法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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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从日前在市交警智能指挥中心现场展开的调研汇报会上了解到:湛江市已经向省公安厅请示(合标)电动自行车上牌事宜,待省《电动车辆产品目录》等文件公布后,即可正式启动。

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绿色低碳出行的交通工具,目前有很多市民在使用。假如不切实际地禁止电动车,不但浪费了一种低碳出行的交通方式,而且可能将导致一些人去买私家汽车,会给城市交通和环境带来新的压力。所以,湛江市已经对正在使用的约22万辆超标电动车进行了临时登记上牌;而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湛江市将在省出台相关目录等文件后,制定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对此类车辆也进行规范管理。

截至今年上月下旬,湛江市已经完成市区32条主次干道的路权分配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标志牌、路面标线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工作。市区电动自行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但因为目前省相关文件尚未公布,所以合标电动车上牌工作暂时还无法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湛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2015年5月28日起可以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从该日起开始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向有关单位(部门)发函征集、人大代表征集、媒体公开征集、深入基层征集、分专题征集等方式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目前,湛江市相关部门已经向市人大提交了《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项目建议书》,提议启动电动自行车上牌事项立法。下一步将协调市法制局等,争取2016年出台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的地方立法,加强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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