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将于8月起施行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立法动态

公布日期:1970-00-00

施行日期:1970-00-00

时效性:已失效

消费者新买的衣服质量怎样、家里刚添置的空调效能如何?这些问题可能需要专业的检验检测机构来回答。而谁有资质来进行这些检测呢?《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起施行,将会规范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加强对其监督管理。

记者从16日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有各类检验检测机构28340家,从业人员86万余人,共向社会出具检验检测报告3.11亿份,实现营业收入1584.38亿元。

当前,我国的检验检测机构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涉及食品、农机、电子等与社会经济和生活相关的诸多领域。今年6月,国家认监委还与公安部合作,共同开展公安刑事技术机构资质认定工作,以提升鉴定公信力,保障鉴定质量。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