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莆田市涵江永源石化供应站专项配送燃料用油经营资格的批复

发布部门: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字号:闽经贸市场(2003)55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7-23

施行日期:2003-07-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莆田市经贸委:        你委《关于莆田市涵江永源石化供应站申报专项配送燃料用油零售企业的请示》(莆市经贸市场[2003]125号)悉。经研究,同意确认莆田市涵江永源石化供应站专项配送燃料用油零售经营资格。企业可持此批文向我委办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申领手续,凭批准证书到工商、税务部门重新办理登记,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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