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法复【1994】10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1994-12-14
施行日期:1994-12-14
时效性:已失效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