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文字号:法释【2001】16号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公布日期:2001-05-23

施行日期:2001-05-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2001年5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6次会议通过 2001年5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公布 自2001年5月26日起施行)

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实施抢劫后,为灭口而故意杀人的,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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