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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地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函(1995)69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1995-07-21

施行日期:1995-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国务院关于贵州省贵阳市和安顺地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国函[1995]69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贵阳市实行市管县体制的请示》(黔府呈[1994]2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安顺地区的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划归贵阳市管辖,安顺地区的清镇市由省直辖。

国务院一九九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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