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8-10-30
施行日期:2008-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