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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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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9-04

施行日期:2008-09-04

时效性:已失效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南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黄南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九月四日全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考评办法为贯彻落实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黄南州农牧区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实施意见》精神,抓好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现将全州落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考评办法。一、指导思想按照州政府提出的“县、乡镇要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纳入本级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考评,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各级政府予以表彰,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的要求,建立激励机制,逐步形成“政府推动、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监管格局,确保全州各族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二、考评对象考评范围为各县、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食品药品综合监管办公室。三、考评组织及方法(一)各县政府的考评工作由州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的考评工作由县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工作分别由州、县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二)考评工作在各县、乡镇人民政府自评的基础上,由考评办公室组织考评,并分别报请州、县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具体方法如下:1、11月30日以前,各县、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年度工作情况,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实事求是地写出自查报告,并提出对协管员、信息员表彰的奖惩意见,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考评办公室根据日常督查和综合考评情况,对照考核评分标准,写出考评报告,提出拟授奖单位和个人名单,提交州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分别由州、县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四、评先意见(一)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表彰名额为:全州评选2个先进县人民政府,由州政府颁发奖牌;各县分别评选3个先进乡镇,由各县政府颁发奖牌;受表彰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二)乡镇协管员和村级信息联络员的表彰工作由各县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自行确定。五、考评要求(一)考评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弄虚作假、谎报成绩或不严肃认真的,将取消其评先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凡经自评或考评达不到评分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评为先进。(三)被考评单位自评报告务于11月底以前报州考评办公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附:农牧区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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