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国函(2009)25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09-03-05

施行日期:2009-03-05

时效性:已失效

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2009〕2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津政报〔2009〕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更名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国务院???二??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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