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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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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9-11-19

施行日期:2009-11-19

时效性:已失效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11月18日上午,市政府在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了“三个刚性要求”和“三项推进措施”,现就抓好贯彻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三个刚性要求”问题

(一)按照中央、省里的部署,明年年底前必须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这是一项刚性要求,任何地方都没有特例不完成或完成得不好。要千方百计保证工程质量,最终拿到竣工验收的结果。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对停工待建、因资金不到位进展缓慢和在建工程环节上或质量上有严重问题的除险加固工程,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研究制定出按期完成的办法和方案。

(二)我市争取到的中央扩大内需项目都必须按照“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推进和落实。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确保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问题整改率全都达到100%。各地要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来组织实施。

(三)各级用于水利建设的各类资金,包括中央、省市配套资金、争取的省调控资金等,任何地方、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挪作它用。若发现有挪用现象,市里将进行通报,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关于“三项推进措施”问题

为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解决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市政府近期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分片听取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二)对停工待建的诸城郭家村、高密王吴和马旺、临朐丹河、安丘于家河、昌乐荆山6座病险水库,市政府将专门听取一次如何复工和按期完成的汇报。各地要抓紧时间尽快复工建设,争取在调度前复工。

(三)对列入国家、省扶持的昌邑、安丘、寿光三个小农水重点县(市),市政府要听取三年小农水建设规划、查看小农水建设实物工程量和质量、组织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有关市要认真研究小农水重点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把扶持资金使用好,把小农水工程建设好。

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ΟΟ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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