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关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梧州营销服务部设立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桂保监复〔2006〕66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04-07

施行日期:2006-04-07

时效性:已失效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设立新华保险广西分公司梧州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新保桂发(2006)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梧州营销服务部设立。

二、营销服务部的地址:梧州市文澜路23号。

三、营销服务部的主要负责人:崖立胜。

四、 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

(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可以从事部分险种的查勘理赔。

你公司须持本批复到广西保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该营销服务部方可从事保险服务业务。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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