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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绍政办发[2004]7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4-23

施行日期:2004-04-23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绍兴市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04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带来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0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及趋势分析

截止2003年底,全市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57处。其中按规模分:大型以上10处,中型43处,小型以下304处;按地域分:新昌98处,嵊州87处,诸暨市86处,绍兴县10处,上虞市73处,越城区3处。2003年新发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从近年新发生和新发现的地质灾害情况看,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呈逐年增多态势。全市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口约万余人,财产近亿元。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结合气候趋势,预测今年我市地质灾害活动频度和强度有增强的趋势。由于2003年雨量偏少,土体干燥疏松,一旦发生强降雨,诱发地质害的可能性较大。预测今年地质灾害发生区域仍可能主要集中在新昌、嵊州、诸暨境内,时间段主要集中在4月中旬至9月底,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

其他地区及其他时间段也可能会有少量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发生。

二、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及防灾、减灾措施

(一)诸暨市次坞镇徐坞杨滑坡。初现于2000年6月。规模为中型,目前山体出现大量裂缝,稳定性差,在强降雨或连续降雨的诱发下发生下滑可能性大,受危险住房38户96人,并危及03省道。措施:加强监测,尽快开展勘查,落实治理或避让方案;在强降雨或连续降雨时,危险区域内人员撤离,同时要有专人二十四小时值班,提高监测频度,确保03省道交通安全。

(二)绍兴县柯海公路马鞍镇驼峰山段滑坡。2003年7月因公路施工切坡诱发,规模小型。滑体变形剧烈,裂缝纵横交错,已形成3个陷落台阶。稳定性差,强降雨或集中降雨诱发整体下滑可能性大,直接危及柯海快速通道的交通安全。措施:加强监测,尽快落实治理。

(三)新昌县回山乡下山村滑坡。发生于1989年,长期以来处于蠕滑状态,目前地面以每年5-10cm的速度下沉。下山村居民170户,565人,全村处在滑坡体上。据勘查,为大型滑坡,滑坡体的下方即为蓄水量465万方的石门水库。主要防灾措施:需尽快完成全村居民搬迁,落实监测措施。

(四)新昌县长征乡琅下滑坡。发生于1980年,初次活动后,经过几十年缓变,进入了相对活动阶段。滑坡性质不稳定,受危险人数达1200多人。主要防灾措施:要密切监测其发展动态,尽快开展调查评价,确定治理及避让方案并实施。

(五)嵊州市剡湖街道风火岗滑坡。1990年前后开始活动,稳定性差。滑坡体积30万立方米,滑坡体上共有村民151户445人,危害性大。目前已迁移40户,建中转房40间,但仍有部分农户住在滑坡体上。主要防灾措施:监测、组织危房户搬迁避险、调整种植结构。

(六)嵊州市崇仁镇西湖滑坡。位于崇仁镇西湖村,属大型蠕动岩质滑坡,上世纪70年代开始活动,稳定性差。滑坡体积20万立方米。受威胁群众53户124人。主要防治措施:监测、组织搬迁避让、调整种植结构。

(七)诸暨市璜山镇池家山滑坡。位于璜山镇池家村,为土质滑坡,1957年7月初次发现活动,2002年6月再次发现活动,2002年12月7日第三次出现滑坡。滑坡体体积11万方。滑坡体上部有10多处地面拉张裂缝,最大裂缝长60米,宽10-50厘米,坡体下滑形成多个台阶,后缘最大落差4米,稳定性极度差,危险性大。主要防灾措施:在2004汛期前完成受危险居民搬迁,逐步落实该村其它农户搬迁,加强监测。

以上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应由当地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治理,或组织移民,并要编制防灾应急预案,预案必须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对受潜在威胁人口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见附表一)、经《地质灾害野外调查与区划》项目工作其危害程度列为重大级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县(市、区)要进行重点监测及防治,落实防灾责任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牌,做到监测网点、监测措施、监测人员、监测记录四落实。对所有这一类灾害点,由灾害点所在乡(镇、街道)编制防灾应急预案,报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备案(预案格式参照附件二)。

要加强矿山地质灾害管理,防止因开采造成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各种地质灾害。要对矿山尾库坝进行全面检查,对漓渚铁矿等矿山的地面塌陷,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并同时做好监测工作。

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也应认真做好监测和防治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灾对策与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防灾责任。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地抓好。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尚未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相应的组织和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的规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市、县(市、区)两级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充实地质灾害防治管理队伍的人员力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县(市、区)要利用各种媒体开展不同形式的防灾知识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他们的防灾抗灾能力。

(三)防治结合,突出避让。一是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要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加快编制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二是对稳定性差、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筹集资金及早组织勘查治理。三是对危险性大且目前难以治理的灾害点,要尽早实施移民,把避让作为防灾的重点。四是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价和预测,并制定防治地质灾害的方案;申请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应将地质灾害勘查评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并把审查结果作为该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的必备材料之一。

附件:潜在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表(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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