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山东保监局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6]18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13
施行日期:2006-06-13
时效性:已失效
山东恒基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分支机构的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设立费县营业部、平邑营业部。
二、以上营业部的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在业务经营范围内授权决定。
三、费县营业部地址:费县费城镇山东省费县农业机械公司院内;平邑营业部地址:平邑县法院对面。
四、核准石中费县营业部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刘善永平邑营业部经理的任职资格。
五、你公司应持本批复、总公司对各营业部业务经营范围的授权书、总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到山东保监局申请领取《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
六、营业部应持《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后方可营业。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