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监会

发文字号:鄂保监寿险〔2006〕59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7-03

施行日期:2006-07-03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我公司荆门市东宝区支公司迁址的请示》(国寿人险鄂发(2006)16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为荆门市金虾路4号。

二、该支公司应持换发后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尽快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二○○六年七月三日

中国保监会湖北保监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