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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泰安中心支公司新泰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

发文字号:鲁保监复(2006)38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1-28

施行日期:2006-11-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新泰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鲁分发[2006]9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泰安中心支公司新泰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该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新泰市南关社区东周路中段东侧商住楼

三、核准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投保单等单证及保险费;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四、该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你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接到此批复后,应持此批件及你总公司关于该营销服务部业务经营区域的授权书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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