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发文字号:环办函(2005)702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5-11-11
施行日期:2005-11-11
时效性:已失效
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沼气发电项目审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沼气发电项目应列入火电类。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总局令第14号)和《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通知》(环发〔2004〕164号)规定,请你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审批。
二00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