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二○○○年第11号

发布部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文字号: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0]年第11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0-10-26

施行日期:2000-10-26

时效性:已失效

为扩大出口,改善出口经营秩序,根据当前国际市场和我国有关商品的出口情况,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决定,2001年将对部分主动配额商品实行出口配额招标和配额有偿使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1年出口配额招标商品

2001年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商品是:蔺草及制品、蜂蜜(美国市场)、大蒜(韩国市场)、松香、碳化硅、氟石、滑石、轻重烧镁。

二、2001年出口配额有偿使用商品:

2001年实行出口配额有偿使用的商品是:蜂蜜(非美国市场)、大蒜(非韩国市场)、红小豆、甘草及制品、矾土。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三、关于出口配额招标的时间和做法

2001年度具体商品出口配额招标时间和做法将由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委员会另行公布。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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