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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前4个月招商引资成绩突出县(市、区)情况的通报

发布部门: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5-18

施行日期:2006-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新区开发办,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1至4月份,全市共签订千万元以上招商引资合同项目268个,投资总额495亿元,合同利用市外资金410亿元。其中外资合同项目52个,投资总额11.6亿美元,合同外资7.4亿美元;截止4月底,全市实际到位资金20.5亿元,资金到位率5%,其中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7.8亿元,实际利用外资3383万美元。在各县(市、区)中,偃师市、新安县、洛龙区签约项目数量多,进度快,成绩突出,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偃师市签约项目30个,投资总额49.2亿元,市外资金额39亿元,到位资金2.3亿元,资金到位率5.9%,开工项目16个,项目开工率53.3%.

新安县签约项目25个,投资总额73.6亿元,市外资金额51.8亿元,到位资金1.9亿元,资金到位率3.7%,开工项目13个,项目开工率52.0%.

洛龙区签约项目17个,投资总额84.5亿元,市外资金额83.5亿元,到位资金3.1亿元,资金到位率3.8%,开工项目11个,项目开工率64.7%.

希望各县(市、区)向先进学习,进一步加大对已签约项目的跟踪督查力度,落实重点项目领导跟踪落实责任制,确定第一责任人和联系人,搞好综合协调服务,全面加快已签约项目的实施进程。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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