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京财会[1996]607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6
施行日期:1996-05-30
时效性:已失效
市属各股份制试点企业: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6)11号文《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6〕11号)(略)
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