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计委
发文字号:计价格[1999]18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1-06
施行日期:1999-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甘肃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麦积山石窟门票价格的报告》(甘价费〔1998〕27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麦积山石窟新开发中区参观路线及新开放洞窟与原参观路线及洞窟一票出售,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30元。
二、门票价格对学生、现役军人实行优惠,优惠票价为每张15元。
三、门票外不得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
四、请你们认真做好新票价的实施工作,门票价格应在售票处显著位置用中、英文进行明码标价。
五、新票价自1999年2月1日起执行。
国家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