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川价发[2006]10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5-16
施行日期:2006-05-16
时效性:已失效
各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中标单位: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要求,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规定,我省中小学教材招标投标工作已结束。现将出版、发行中标教材有关价格问题通知如下:
1、实行出版、发行双招标的教材,按各中标单位在投标中承诺的降价幅度,经我局审核,其零售价格按《2006(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定价调整表》执行。
2、执行年限为2006年秋季教材和2007年秋季教材。
3、2007年春季和2008年春季中标教材的零售价格,由各中标单位按承诺降价的幅度,于2006年10月底前报我局审核后执行。
4、部分教材因内容修订、改版等需要修订价格的,报我局审批后执行。
5、各中标单位所库存的上季教材,须按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修改定价。
6、关于出版与发行的结算价格,在招标前定价基础上,发行单位在国家规定折扣基础上减去发行降价承诺折扣后结算。
2006年5月16日
附件:
2006(2007)年秋季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标定价调整表
单位:元
注:初中音乐、美术出版让利4%;发行6.5%合计为10.5%计算。
其他出版让利4%;发行5%,合计为9%计算。
北师大社出版让利8%、发行5%合计为13%;华东师大社出版让利7%、发行5%合计12%;
人美社出版让利7.5%、发行5%和6.5%(初中美术)合计为12.5%和14%
外研社出版让利5%、发行5%合计为10%;
其他社出版让利7.5%、发行5%合计为12.5%;
四川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