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岩白沙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闽价商(2007)2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6-01

施行日期:2007-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龙岩市物价局:

经研究,现核定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龙岩白沙水电站投资未决算前含税临时上网电价为0.379元/千瓦时(17%增值税),自该水电站电量上省网之日起执行。

2007年6月1日

福建省物价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