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字号:工商企字(1999)第256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9-10-10

施行日期:1999-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我省垦区工商局企业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黑工商发〔1999〕7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9个工商分局视同市、县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系统内企业、公司进行登记注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