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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玉林市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2-19

施行日期:2004-0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玉林市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二月十九日

玉林市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实施方案 (市农业局 二00四年二月)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全国水稻免耕抛秧暨优质稻产业化开发经验交流会议以及全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加快我市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推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新阶段农业“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发展要求,以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速农业重大高新技术的示范推广,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确保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使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我市适宜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水田面积约为150万亩,今后三年(2004-2006年)全市计划推广水稻免耕抛秧面积累计710万亩,其中2004年达到180万亩,2005年达到230万亩,2006年达到300万亩。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水稻免耕抛秧技术已得到农业部的高度重视,自治区政府对该项技术推广也给予密切关注,把该技术作为我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市委、市政府已确定把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推广作为农业工作的重点、亮点,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因此,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此项工作,认真抓好领导、人员、面积、技术、资金等“五个落实”到位,形成上下齐心努力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氛围。

(二)增加投入,确保实施。

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是水稻栽培技术的一项重大革命和创新,是对世界稻作史的一个重大贡献,它应用于生产后对农民的节本增收和保护生态环境有极其重大的意义。该技术与传统的精耕细作相比变革较大,需要投入资金进行试验示范和培训宣传,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加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的投入,支持解决示范、推广、培训、宣传所需经费,确保此项技术推广的顺利实施。

(三)抓好示范,以点带面。

各级农业部门要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技术规程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搞好示范样板。市级重点抓好千亩示范片;各县(市)区要抓好5个以上500亩示范片;每个乡镇重点抓好5个以上百亩示范片,每个乡(镇)直单位要扶持搞1个50亩示范点,每个乡镇干部要有1个免耕联系点,每个村干部要搞1亩或一块免耕抛秧示范田。要求每造示范样板面积占总面积的15%以上。示范样板工作要做到地点、组织、技术、培训、人员、物资“六到位”,做到领导带头、部门参与、挂牌明示、责任明确、措施有效。通过示范样板的带动,以点带面,促进全市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大面积推广。同时,各级农技推广人员要深入生产第一线,开展试验研究,不断完善和提高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水平。

(四)做好宣传,加强培训。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和VCD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对水稻免耕抛秧技术的认同感,增强推广应用免耕技术的信心。同时,要加强对农技人员和农民群众的技术培训。市负责对县(市)区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县(市)区负责对乡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乡镇负责对村、屯、示范户和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培训。各地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可以结合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等进行。

(五)加强督查,加强指导。

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要加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实施工作中的组织管理和督查指导工作,定期深入示范样板片、田间地头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地要定期向玉林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试验示范推广进展情况,及时掌握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动态,以确保试验示范推广工作顺利开展。

(六)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加强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市成立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技术攻关组,办公室设在玉林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技术攻关组由推广、植保、土肥、种子等有关单位的专家组成。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实施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好项目规划和实施工作,并组织协调好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技术攻关组负责技术指导、技术难题的攻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各县(市)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以加强对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玉林市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甘承会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梁伟雄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叶树文 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 顾风旺 市计委主任

姚培文 市财政局局长

陈梓新 市水产畜牧局局长

杨经昌 市水利局局长

黄 帜 市农机管理中心主任

李品佳 市农业局副局长

蒋伟梅 市农业局总农艺师

陈耀福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站长

办公室主任:叶树文(兼)副主任:陈耀福(兼)

四、总结表彰

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每个年度的水稻免耕抛秧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总结,做好成本核算、试验示范验收、数据分析整理,撰写试验示范推广报告、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并及时上报,早造于每年8月15日前、晚造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玉林市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地要把完成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推广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对试验示范推广水稻免耕抛秧技术成绩显著的单位以及先进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以促进此项技术的广泛推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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