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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克农牧发[2006]6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4-25

施行日期:2006-04-25

时效性:已失效

克拉玛依区、独山子区、乌尔禾区农林水牧局,白碱滩区经贸委,市农业综合开发区管委会农林牧业局:

“五一”黄金周期间,正值农业生产大忙季节,农机田间作业和上路运输频繁,是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近日我市涉及拖拉机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农机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克安发(2006)5号)文件及市安委会第一季度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广大农牧民和机手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各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把农机安全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对照签订的农机安全责任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体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制订农机安全工作计划,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农机安全长治久安。

二、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

各区农机主管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农机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情况、农机的上户挂牌情况及农机驾驶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等;要本着对广大农牧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本次检查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好农机协管员的作用,认真制定检查计划,认真查找存在的农机安全问题和隐患,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整改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

1、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辖区内农牧民群众、农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使农机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消除安全教育盲区,防患农机事故于未然。

2、对辖区内无牌拖拉机、无证驾驶员登记造册,并报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备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无牌拖拉机和无证驾驶员上路和农田作业。

3、尽快配合做好拖拉机集中上户挂牌和对无证驾驶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农机驾驶员安全知识和操作水平,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克拉玛依区和乌尔禾区要继续按照《克拉玛依市农机安全村创建管理考核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农机安全村”创建工作的领导,指导创建村成立农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农机协管员的作用,努力提高拖拉机上牌率和驾驶员持证率,通过以点带面示范作用,在农村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良好局面。

5、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近期将有重点的组织开展田检路查工作,集中查处“黑车非驾”、拖拉机载人、酒后驾车等严重违法行为,提高农机手遵章守法的安全意识。

6、4月底,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到各区督察农机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

7、5月9日前,请各区将农机安全检查总结书面报我局;农机安全隐患整改时间为5月10日至6月30日,整改情况于7月6日前书面报我局。

三、抓好安全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各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和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农机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及时通报农机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和分析辖区内农机安全生产状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如发生农机事故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准确上报。

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值班电话:6997769、6999212、13899561575(手机)。

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农机安全监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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