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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实施关闭、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的2334处煤矿名单的公告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1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1-31

施行日期:2006-01-31

时效性:已失效

现将截止2006年1月31日经有关省(区、市)组织检查验收,确认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决定实施关闭、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的2334处煤矿名单(第二批,不含2005年11月公告的580处煤矿)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

全国实施关闭与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名单(第二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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