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抗旱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丽政办发[2003]10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7-22

施行日期:2003-07-22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6月底雨季结束后,我市出现持续晴热高温天气,最高温度达42℃,7月1日至20日全市平均降水量仅为常年同期降水量的16%,致使各地不同程度发生旱情,部分山区和半山区旱情较严重。根据气象部门的分析,我市近期仍将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抗旱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立足抗旱夺丰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把抗旱列为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的旱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组织干部和农业、水利等科技人员深入第一线,认真调查分析旱情,制订、完善抗旱方案,落实抗旱措施,指导抗旱工作,做好防大旱、抗长旱的组织准备和思想准备。

二、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抗旱措施。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和合理安排农业及工业、环境等其他用水的原则分配水量。要加强对堰坝、排灌等农田水利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山区旱地、园地等易旱地块和作物要加强田间管理,采取地面覆盖,地膜、遮阳网铺设等措施,减少无效耗水和土壤蒸发。要大力推广节水高效灌溉,运用浇水、滴灌等节水方法,减少浪费,提高水分利用率。对受旱严重的地区或田块,要及时调整作物种植计划,有水走水路,无水走旱路,努力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进一步做好抗旱物资准备和设备维护工作。各地要加强提水设备和油料的采购、调运、储备和维护管理。要储备一定数量的机动设备,组织抗旱服务队伍,随时准备投入抗旱突击活动。

四、认真调解各种矛盾,做好农村稳定工作。“三夏”大忙季节已经来临,农业生产用水较多,各地要在科学制定用水方案合理调度水资源的同时,把农民生活用水和家畜饮水放在首位。要教育农民顾大体、识大局,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对在用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细分排查,及时合理加以调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好农村稳定工作。

五、坚持抗旱防台两手抓。当前正处在台汛干旱期,各地在做好抗旱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防台工作。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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