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玉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玉政办发[2004]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2-18

施行日期:2004-02-18

时效性:已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玉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玉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二月十八日

玉林市森林防火工作整改方案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00四年二月六日)

兴业县卖酒乡“1?3”森林火灾给我们敲响了警钟。“1?3”森林火灾血的教训警示我们,森林防火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根据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采取扎实有力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地减少火灾发生,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杜绝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的五条标准,抓好落实。做到各级行政领导真正成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真正负起责任,落实责任。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

(二)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印发宣传画、宣传资料、宣传挂历、标语、永久性宣传牌,开设中小学防火课、宣传车宣传等有效形式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普及安全用火、安全扑火知识,使广大农户、广大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每个县(市)区要建永久性宣传牌50块以上;每个乡(镇)要树立永久性宣传牌3-5块。特别是要求在每年春防、秋冬防期间,各县(市)区、各乡(镇)、各国有林场要出动一辆宣传车下基层开展宣传;要求每家每户有一份宣传资料;每所中小学讲一次森林防火课;每个村委会张贴宣传标语二次以上;每个乡(镇)在春防、秋冬防期间各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

(三)强化火源管理,认真制订和落实火源管理制度。一是野外生产性用火要经过县级以上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批;二是完善和制订乡(镇)、村屯森林防火公约或村规民约;三是乡(镇)和村委会要加强对火源的监督和检查,高火险时期要组织人员巡山检查;四是护林员要坚持每天到岗到位检查火源情况。五是对违规用火的要严肃查处 .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要落实到位。市、县(市)区林业局要加强防火工作领导,要安排足够的人员做好防火工作,防火办与绿委办可以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不符合做防火工作的人员要进行调整。二是加强专业、半专业消防队伍建设。要求博白、陆川、容县、北流、玉州等县(市)区的专业队要有30人以上,兴业县25人以上,福绵管理区20人以上,各乡(镇)、国有林场的半专业队要有15-20人以上。装备要完善,每个专业队要配备风力灭火机10台以上,通讯设备3台以上,有19座的运兵车一辆,每个乡(镇)、国有林场的半专业队有风力灭火机3-5台,通讯设备2台以上,并配备适量的二号工具。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航空护林工作和航空护林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航空护林的作用。

(五)增加投入,加快基础设施设备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大森林防火经费的投入。根据桂政发[1996]104号文件精神,要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是完善通讯设备,各县(市)区的无线电通讯设备要在2004年上半年改造完善,保证畅通。二是配足扑火机具,每个县(市)区要储备风力灭火机20台以上,有条件的乡(镇)要储备2-3台风力灭火机,同时每个专业队、半专业队及乡(镇)的应急分队人员必须有扑火服装(石棉隔火服)。三是各县(市)区必须配备运兵车一辆(自治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套的19座运兵车),没有购置运兵车的博白、陆川、福绵等县(区)2004年要作好计划。四是加快防火林带建设。博白、陆川、容县、北流、兴业等县(市)区每年要完成防火林带建设20公里以上,福绵管理区要完成10公里以上,玉州区要完成5公里以上。

(六)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和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工作。为了使各级领导干部、林业工作者及各级防火队伍更好地掌握森林防火知识,特别是扑火安全知识和指挥技能,在2004年的春防期间,对各县(市)区分管领导、林业局局长、林场场长、乡镇干部和扑火队伍等要进行一次森林防火知识及扑火安全知识培训。具体要求:县(市)区分管领导、林业局长、县(处)级国有林场场长以及县(市)区防火办主任、专业队长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培训;各乡镇干部、林业站人员、专业半专业队队员由各县(市)区组织培训。培训时间1-2天。

(七)认真制订和完善扑火预案。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订和完善扑火预案,一旦发生火情要按照预案组织实施,迅速扑灭火灾。同时,认真执行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归口逐级上报火情情况,坚决杜绝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各级防火办负有主要报告的责任。

(八)各级森林公安要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要把火灾案件查处作为主要任务抓紧抓好,以严惩肇事者,教育广大群众。

三、组织领导

(一)认真吸取教训,落实责任措施。我们要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认真吸取“1.3”森林火灾的教训,痛定思痛,深刻反思,认真整改。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防范意识、素质意识,切实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对防火工作认真进行研究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有效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制订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市下达的方案,结合本县(市)区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具体的方案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不定期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督查的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各县(市)区要对所属的乡镇、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性 落实整改措施。

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
今日律师解答
找法网 > 法律法规 > 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