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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琼海市二00七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海府办[2007]4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6-01

施行日期:2007-06-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琼海市二00七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七年六月一日

琼海市二OO七年伏季休渔管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2007年海洋伏季休渔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07]9号)和南海区在贵阳召开的2007年南海区休渔工作会议精神,抓好今年我市伏季休渔管理各项工作,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和合利用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为目的,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严格管理,确保今年我市伏季休渔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促进我市海洋渔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管理目标

坚持以陆上管理为主,海陆结合的原则,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到“船进港、证集中、网封存”,确保我市休渔渔船在6月1日12时前全部进港休渔;切实做好“防风、防火、防盗”工作,创建“平安渔业”确保休渔渔船安全停港休渔;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我市休渔渔船在休渔期间无违规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我市伏季休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伏季休渔管理各项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晖雅(副市长)

副组长:李文池(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成 员:覃海文(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何承雄(市工商局副局长)

戴于岛(潭门镇委委员)

王春琼(博鳌镇副镇长)

陈王书(长坡镇副镇长)

王维浩(潭门边防派出所所长)

周世发(琼海渔政站站长)

符拉帅(琼海渔港监督监督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办公室主任:覃海文,渔政站具体负责休渔的日常管理工作。

四、休渔时间和范围

从6月1日12时起至8月1日12时止,在北纬12度以北的南海海域,除刺网、钓业和笼捕作业外,禁止其它所有作业类型生产。

五、管理措施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首先组织渔政渔监执法人员深入渔村、港口调查摸底,认真核实我市应休对象数量,做好造册登记,张榜公布;然后充分利用悬挂横额、张贴标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等渠道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同时出动宣传车、宣传船等宣传工具深入渔村、港口、码头、市场、油库、冷库等渔业活动场所进行流动宣传,使休渔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渔民及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保障我市伏季休渔工作顺利实施。

2、加强陆上及港口的管理。集中执法力量对所辖港口休渔船只进行检查管理,与应休对象层层签订休渔责任状,确保做到“船进港、证集中、网封存”;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禁冰厂、油库等有关单位或个人向休渔的渔船供油、供水、供冰和收购、运销、代冻、储藏鱼货等,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在此同时,认真抓好渔船的安全工作,落实休渔船只的“防风、防火、防盗”措施,保障休渔渔船安全停港休渔。

3、加强海上执法巡查。休渔期间,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出动渔政艇进行海上执法巡逻,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捞行为,对查获的违规渔船依法予以严肃处理,查获一宗,严处一宗,决不手软。

4、加强对休渔渔船的监控。针对我市休渔船只分散,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分别在潭门、青葛、博鳌三个主要港口设立监控点,24小时实施对休渔船只的监控,防止休渔船只擅自离港和港内安全事故的发生。

5、做好对渔民的培训和服务工作。在休渔期间,利用渔民相对集中的时机,组织闲暇渔民进行渔业知识培训,学习和宣传《渔业法》等渔业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渔民的业务水平,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协助渔民做好渔船维修保养、网具修补等备航工作,为渔民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在开捕前,做到合理安排好供油、供水、供冰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休渔船只在8月1日12时起开始正常出海生产。

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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