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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林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2008-4-24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8-04-24

施行日期:2008-04-24

时效性:已失效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林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黄石市林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2008年1?2月份, 我市遭受了罕见的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市林业受灾面积达71万多亩,成材林、竹林、经济林、幼林、苗圃、林业基础设施等受损严重。进入3月份以后,天气转暖,因雪灾导致的林内可燃物增多,加上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致使森林火灾频发,全市过火面积达6万多亩。雪灾和火灾对全市林业建设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为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做好林业灾后重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防灾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及要求,坚持科学规划、集中连片、着眼长远、突出重点、加强扶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将灾后重建与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低丘岗地开发、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相结合,着力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和抗灾减灾能力。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全市林业设施建设工作突出恢复重建毁损的生产设施、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房屋、水电路等重点,林地建设突出恢复重建毁损的幼林、成材林、竹林、经济林、林木种苗等重点。

(一)受灾林木清理。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对受灾林木损失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估,科学制定受灾林木采伐清理方案。对受损严重、必须砍伐的林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理和采伐,减少林内可燃物载量,避免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大发生;对能够存活的林木要全部保留,并加强抚育管理;对能萌生出新植株的受损树木要加强保护和培育,促进萌芽,加快森林的修复。各地要组织好对采伐清理受损林木的加工和销售,最大限度提高受损林木的附加值,降低林农经济损失。在清理受损林木过程中,各地要加强监督管理,防止滥伐和盗伐林木的行为发生。

(二)林业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要多方筹措资金对辖区内受损的苗圃、林场和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进行修复和重建,使之尽快恢复功能。

(三)林地重造和补植补造。对受灾严重的山头,要在搞好林地清理的前提下,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合理选择造林树种,将林地重造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低丘岗地开发等结合起来,进行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对新造林地,要根据苗木受灾情况及时做好补植补造工作,确保苗木保存率和成活率均达到85%以上。力争通过林地重造和补植补造,使受灾林地植被尽快得到有效恢复,确保全市林业生态建设成果得到巩固。

(四)林木种苗生产和调配。当前,我市林木种苗的供需矛盾非常突出。为搞好林业灾后重建,恢复林业生产,全面完成全年的工作目标任务,要切实做好林木种苗生产和调配工作。一要切实抓好油茶和松类容器育苗,确保各项林业生产苗木需要;二要抓好乡土树种种苗培育力度,为生产提供优质种苗;三要做好林木种苗余缺调剂,确保今年造林用苗。

(五)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既是导致林业灾害的原因之一,也是林业灾后重建必须重点预防的基础工作。在做好林业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加强检查督促,确保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各项预防处置措施落实到位,防止新的灾害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着眼长远,统筹规划。一是在造林树种选择上要尽量选择优良的乡土树种,以提高林木的稳定性和生产率;二是在造林模式上要尽量营造混交林,以提高林业抗灾减灾能力;三是要结合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适销对路的经济林树种,增加林业收入在农民总收入中的比重;四是要将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纳入林业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林业的抗灾能力。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包括生物防火隔离带和物理隔离带。生物防火隔离带的建设要选择耐火力强、不易燃烧、萌芽重生力强、着火时不会产生火焰的银杏、木荷、夹竹桃、大叶黄杨等树种,带宽设计要达到40?50米。物理隔离带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沟、渠、路,将其两边的灌丛杂草进行清理,建设成为森林防火物理隔离带。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林业灾后重建的主战场在广袤的山区,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的重建类型,制定出不同的林业灾后重建专项规划。高山远山地区,人工恢复重建难度很大,可充分利用森林的自然修复能力,实施封山育林使森林生态系统得到自然恢复。低丘岗地的开发重建则要结合低产林改造和低丘岗地开发工程,实施以经济林为主的造林工程,造林树种以松、杉、竹、油茶和其他经济林树种为主。

(三)集中连片,规模效益。雪灾、火灾严重的王英、龙港、洋港、木港、枫林、排市、殷祖、刘仁八、灵乡等乡镇,要将灾后重建和林业工程建设、基地建设等相结合,实现统一规划,实行集中连片,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灾后恢复重建的组织领导。各地及有关部门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当前林业工作的头等大事,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超前安排,周密部署;要成立灾后重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认真摸清灾情,积极主动汇报林业受灾情况,争取上级部门重视和支持;要把林业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作为各级政府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和落实,深入灾区指导灾后重建工作,力争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确保现代林业建设进程不受影响。

(二)科学制订重建规划,积极稳妥开展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要在清查核实受灾情况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灾害评估工作,为实施重建提供科学依据,要统筹考虑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个体造林大户在基础设施建设、植被恢复、森林防火等方面的需求,积极争取灾后重建和生产建设资金,突出工作重点,分清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开展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工作。

(三)加强林业科技服务,提高林业抗灾减灾科技含量。要及时组织林业科技人员深入灾区驻村入户,指导灾后重建工作,通过发放科技救灾资料、举办科技救灾培训、进行现场示范和指导等方式,科学组织受灾单位和群众进行灾后重建和生产自救,充分发挥林业科技在救灾减灾和灾后重建中的重要作用。

(四)严格森林资源管理,防止林区乱砍滥伐林木。各地在进行受灾林木清理时,要认真做好新增采伐限额审核、审批工作,依法简化审批手续,从政策上向采伐雪折木、雪倒木和火烧木倾斜,减少林木经济损失,确保森林防火安全。要坚持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制度,防止借清理雪折木、雪倒木、火烧木之机乱砍滥伐,防止群众哄抢林木,严格禁止木材加工企业趁灾压价收购木材,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积极维护林区社会稳定。

(五)加强灾后重建管理,确保林业健康发展。各地要大力宣传抗灾救灾工作的措施、动态、模范事迹、灾害影响及灾后恢复重建的艰巨性,争取各方面支持。要及时出台优惠及鼓励政策,通过各种渠道筹集灾后重建资金,制订出台鼓励政策,尽快恢复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要切实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严禁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资金。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面加强林业抗灾能力建设,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林业抗灾能力的途径和办法,抓紧组织修订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提高林业抗御严重自然灾害的能力,降低林业生产风险,确保林业经营者的利益,促进林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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