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关于下达《上海市工业新产品市场准入许可及认证费用资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沪安监技装[2002]5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5-28

施行日期:2002-05-28

时效性:已失效

各控股公司、集团公司、区县经委:

为鼓励企业的技术进步与创新,提升新产品的技术能级,按照《上海市鼓励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规定》,现下达《上海市工业企业新产品市场准入许可及认证费用资助实施办法》(试行)通知。望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并将贯彻过程中的情况及时与我们沟通。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二OO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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