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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5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行佛指舍利金质纪念币的公告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3]第5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6-18

施行日期:2003-06-18

时效性:已失效

中国人民银行定于2003年6月26日发行佛指舍利金质纪念币1枚。该枚纪念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

一、纪念币图案

纪念币正面图案为陕西法门寺塔主景图,并刊“陕西?法门寺”字样及国名、年号、面额;背面图案为佛指舍利、莲花、唐草造型图案,并刊“佛指舍利”字样。

二、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

该枚纪念币为精制币,含纯金1/2盎司,成色99.9%,形状为圆形,直径27毫米,面额200元,发行量12000枚。

三、该枚纪念币由沈阳造币厂铸造,中国金币总公司总经销。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三年六月十八日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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