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湘国税函[1997]20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7-09-08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

1997年9月8日国税发[1997]148号

现就省、地、县三级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明确如下:省、地、县三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规定设立的税务稽查局(分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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