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冀国税外发(1998)4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8-12-18

施行日期:1998-1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出租卫星通讯线路所取得的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0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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