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陕地税发[1999]8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4-16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各地市、杨凌示范区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陕西省地方税务局